Sunday, May 10, 2009

“二板合一”8月落實‧分成主要板及創業板

(吉隆坡)醞釀超過一年的“二板合一”措施出爐,並將在8月3日開跑;屆時大馬股票交易所的主要交易板和第二交易板將合而為一成為“主要板”(Main Market),自動報價市場(MESDAQ)也搖身變成上市門檻更低的創業板(ACE)。
上市公司發行結構
憑單掛牌費即起取消
同時,交易所也從即日起取消上市公司發行結構憑單的掛牌費用,以鼓勵他們透過更多元化的集資管道籌集資金,也讓投資者具有也更多選擇。
一般認為,由前任首相敦阿都拉宣佈、證券監督委員會和大馬交易所聯手執行的交易板整合活動,將提高大馬資金市場的魅力,以吸引更多國內外公司前來上市。
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在推介禮上表示,大馬證券市場向來都受到世界投資者關注,特別是成為業界指標的原棕油期貨、全球最大上市種植集團森那美等,更是萬眾矚目。
他指出,憑藉更低的諮詢費用等優勢,大馬交易所向來都是有意尋求上市的公司的目標之一,歷年來馬股的首次公開售股(IPO)活動普遍獲得投資者的熱烈響應。
“在新機制的推動下,希望可以進一步改善上市架構、提高大馬資金市場競爭力,也協助加快公司的上市程序和效率。”
調整創業板
吸引更多公司掛牌
他特別提到創業板的調整,主要是為了吸引更多潛能十足的公司在大馬市場掛牌。
陪同出席的證監會主席拿督斯里查麗娜也表明,創業板的設立是為了大幅降低馬股上市要求,以推動更多公司以更容易的管道籌集資金,特別是缺少盈利紀錄的公司。
證監會與交易所
放寬上市條例
配合吸引更多公司上市的目標,證監會和交易所也放寬上市條例,其中尋求上市主要板的公司盈利要求降低,連過去數年嚴格執行的最低繳足資本要求也撤銷,力求吸引更多規模上了軌道的公司來馬掛牌。
其中,變動最為顯著的是上市公司的盈利要求。根據新條例,新上市公司的3至5年合計稅後盈利至少須達2000萬令吉,最近一年稅後盈利至少有600萬令吉,而且須在5年期間持續獲利。
比較原有條例,申請主板上市的公司3至5年合計稅後盈利至少是3000萬令吉、最近一年稅後盈利至少800萬令吉,二板的要求則分別是1200萬令吉和400萬令吉。
創業板新條例
尋獲保薦人即可申請上市
創業板方面,由於改為執行保薦人(Sponsor)制度,因此任何缺少盈利紀錄,卻尋獲保薦人的新興公司,都可以申請在創業板上市。
根據新條例,一旦尋獲合乎資格的保薦人,經營任何業務的公司皆能尋求在創業板上市,不再限於目前自動報價市場(MESDAQ)規定的科技公司或高成長領域,而且申請公司無須具備營業額、營業和盈利紀錄。
此外,為了進一步吸引更多已在非大馬地區上市的公司前來,尋求第二上市(Secondary Listing)和跨界上市,新制度也免除這批公司的盈利要求,唯一條件是必須在外國主要交易板上市。
星洲日報/財經‧2009.05.08